日前,景洪市委第五輪巡察工作已全面啟動,全面實施巡察工作前,景洪市注謀劃在前、做足準備、“布線制圖”,確保了巡察工作的有序開展。
精心做好巡察準備。巡察前,景洪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草擬了第五輪巡察工作方案,報經領導小組同意,明確了巡察方式、被巡察單位、人員分組等重要事項,并完善《景洪市巡察工作手冊》,認真梳理“三大問題”“六項紀律”等重點檢查內容,確定巡察“靶心”,縮短巡察“瞄靶”時間。加強巡察組成員專題培訓,深化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探索用新思想、新觀點開展巡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舉措。堅持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其他黨紀黨規作為重要學習內容,進行長期學、反復學,扎實練好專業本領。
嚴肅開展巡察工作。在全市動員部署會召開后,各巡察組迅速進駐被巡察單位,按照規定的工作方式和權限開展巡察工作。及時張貼巡察公告,設立舉報箱、受理信訪舉報,“聽談看查訪”被巡察單位,即采取聽取匯報、個別座談、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和“下沉”走訪等工作形式,全面收集掌握被巡察單位的真實情況,找準問題、挖深問題、證實問題,力促巡察“探頭”發現“癥結”、打準“病因”。
梳理反饋巡察結果。巡察工作結束后,巡察組對巡察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形成巡察報告,如實報告巡察發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并有針對性的提出處理建議。市委巡察組、巡察辦分別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委“五人小組”匯報,經市委同意后,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情況,提出整改要求。對普遍性問題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對重點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對違紀違規問題,移交市紀委市監委。
督促完成巡察整改。被巡察單位在收到巡察反饋意見后,7日內通過正式文件向巡察辦報送反饋問題整改方案。被巡察單位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問題清單,實行限期整改銷號,在2個月內完成集中整改,上報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巡察辦會同巡察組對整改情況進行回訪,督促整改落實,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問責,強化巡察震懾作用。(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