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巡察工作啟動以來至今年3月,臨滄市委組織開展了四輪巡察監督,共移交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16件,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480條,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建議159條,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34條,政治巡察功能更加突顯、巡察利劍作用充分發揮。
巡察工作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堅定不移推進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規定》,明確15輪巡察任務,確保四屆市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加強巡察隊伍建設,落實了市縣兩級巡察辦機構編制,設立市委巡察組6個,落實編制8名,市、縣兩級共建立460人的巡察人才庫。
巡察問題線索來源更加暢通。前四輪巡察派出18個巡察組,對16個市管單位開展常規巡察,對2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提級巡察。巡察期間,通過市級新聞媒體及時發布巡察公告、反饋意見、整改通報,在被巡察地區、單位辦公區設置舉報箱、開設信訪接待室、開通舉報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廣泛受理反映被巡察地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來信、來電、來訪。通過聽取匯報、個別談話、受理信訪、抽查核實、詢問情況、調閱資料、召開座談會、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等形式多渠道暢通線索來源。
巡察工作政治定位更加精準。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衡量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對各級黨組織進行全面“政治體檢”。結合基層實際,把群眾反映強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巡察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雁過拔毛”、侵吞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巡察整改和結果運用更加務實。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和意見,督促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擔負起整改落實工作主體責任,主動認領巡察組提出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堅持臺賬管理,列出問題清單,建立銷號制度,問題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并及時清零,巡察組定期對被巡察單位進行“查賬”,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并根據各被巡察單位的整改情況,酌情進行專項督查督辦,確保巡察整改全面落到實處。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嚴格按照線索移交管理辦法實行分類處置,及時研究提出處置意見;對一般性、籠統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不斷增強巡察工作的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對違紀違規問題,堅持嚴查快辦、追責問責。(杜群忠 楊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