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鹽津縣堅持問題導向,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巡察工作的中心任務,立足抓早抓小、關口前移,先后采取“一對一”和“一托二”方式,組建15個巡察組,對14個縣直部門和10個鄉鎮開展了3輪政治巡察,發現問題378個、問題線索31條,利劍作用充分發揮,震懾作用充分彰顯。
堅持政治標準,巡察工作高位推進。主動對標中央、省委巡視巡察新要求,先后召開3次縣委常委會研究巡察工作、召開3次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召開6次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制定《鹽津縣巡察工作兩年全覆蓋和五年巡察規劃》,將71個黨組織作為巡察監督對象并按計劃逐一開展巡察監督,確保巡察全覆蓋;在巡察組設立臨時黨支部,推動政治學習與政治巡察相結合;建立巡察辦與巡察組共同研究巡察報告的協作會商機制,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組織保障。
聚焦政治體檢,巡察監督有的放矢。堅持一輪一方案,從巡察時間、巡察內容、巡察方法步驟以及各階段工作安排等方面作出具體的安排部署,有效保障巡察工作有序開展;堅持一輪一授權,最大限度減少巡察工作受到人情關系干擾,確保巡察結果客觀公正;堅持一輪一培訓,不斷提高巡察干部發現問題的能力和水平;開列巡察重點內容指導清單198條,供巡察組對號研判,有效提升政治巡察的質量和效果;及時將脫貧攻堅、招標投標、意識形態責任制納入巡察范圍,組織開展巡察監督,推動重點工作落實。
突出標本兼治,推動巡察整改落實。圍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對巡察發現的問題,毫不修飾、帶有“辣味”的反饋給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直接找“一把手”說事,一針見血,明確責任、嚴格標準、限期整改;加強線索處置,落實好“三方會審”工作機制,科學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問題線索科學分類,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治本之策,舉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細查探病因,在落實上見真章,既立足治標推行“當下改”的舉措,又著眼治本完善“長久立”的機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目前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已經整改完成201個,正在整改177個。(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