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津縣委5個巡察組分別向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衛計局、縣文廣旅局等11家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原汁原味”反饋了巡察情況。縣委第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177個,向被巡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建議107條。
本輪巡察發現的問題具體表現為,在黨的領導方面,有的黨組“四個意識”樹立不牢固,總攬全局、領導協調各方作用發揮不力,領導班子凝聚力和戰斗力不足;在黨的建設方面,有的單位重業務、輕黨建,黨建基礎較為薄弱,基層黨建虛化、弱化現象突出,黨組織未按期換屆,執行黨費日制度不到位;有的單位存在“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執行不嚴格、“一把手”末位表態制流于形式、中層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落實“三會一課”和談心談話制度不到位等問題;在從嚴治黨方面,有的單位存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傳導壓力層層遞減,國有資產、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在作風建設方面,有的單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等問題。
縣委巡察組在反饋意見時要求,各被巡察單位要高度重視巡察發現的問題,切實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臺帳,專人負責、定期盤點、對賬銷號,在2個月內完成集中整改落實。巡察組將督促被巡察單位做好整改落實,持續推進巡察結果運用有效轉化,凸顯巡察利劍作用。
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表示,針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建議,將照單全,并結合單位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問題根源,建立“清單+責任”機制,逐一對照問題清單,細化具體整改措施,認真細致地開展問題整改,誠懇接受整改落實情況監督,并及時向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反饋整改落實情況,切實做到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確保巡察整改到位。(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