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政治擔當,深化政治巡察,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基層黨組織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促進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精準發現問題當“尖兵”。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指出問題。自2016年11月啟動首輪巡察以來,州委共組織開展五輪巡察,前三輪巡察聚焦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三大方面,完成對3個縣、15個州級單位黨組織的常規巡察,發現問題310個,其中黨的領導方面90個,黨的建設方面109個,全面從嚴治黨方面111個。第四輪巡察聚焦脫貧攻堅,開展對5個縣、7個州級扶貧領域重點單位的專項巡察,共發現問題175個,問題線索21個,提出意見建議22條。目前,第五輪巡察已全面啟動。
強化監督執紀打“前哨”。嚴肅糾正和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優先辦理、快查快處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分類處置。州委前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線索52件,在已辦結的問題線索中,涉及州管干部44人,其中函詢23人、問責9人、立案審查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人。12縣市巡察共發現問題線索355件,在已辦結的問題線索中,問責8人、立案審查4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9人。持續釋放高壓反腐的強烈信號,充分發揮不敢腐的震懾作用。建立廉潔審查征求巡察機構意見機制,對擬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對象嚴格審查把關,建議不宜提拔任用州管干部1人。
深化成果運用懸“利劍”。抓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切實擔負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州委前三輪巡察發現問題已經全面整改落實并持續深化,制定完善長效機制74項。建立巡察情況通報機制,及時將巡察反饋意見抄送分管聯系領導,傳導“一崗雙責”壓力,推動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建立巡察意見建議交辦機制,針對巡察組提出的52條意見建議,及時向州委、州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反饋,提供決策參考,督促研究辦理。建立巡察總結通報機制,針對巡察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大通報力度,督促尚未接受巡察的黨組織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自覺糾正糾錯糾偏,以點帶面促進標本兼治,不斷深化巡察成果運用。(趙銀軍 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