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堅持把巡察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和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通過注重完善巡察機制、注重改進巡察方法、注重運用巡察成果,推動巡察工作深入開展,切實發揮好巡察利劍作用。
注重完善巡察機制。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及省委實施辦法和州委實施意見,組建了縣委巡察辦及5個巡察小組,建立了30人的巡察人才庫,制定縣委實施意見和縣委巡察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工作規則,提高巡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實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邊巡邊改、全面整改的巡察工作機制。探索建立符合該縣特點的巡察協調聯動機制,完善巡察一體化工作格局,實現上下聯動、同頻共振,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巡察監督網絡。
注重改進巡察方法。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創新巡察方式方法,統籌安排常規巡察,深化專項巡察,強化機動式巡察、延伸巡察,推進“點穴式”巡察。縣委巡察辦對所有問題線索制定分類處置的“時間表”“路線圖”,做到了工作有目標、責任有主體、推進有措施、完成有時限。常規巡察強化對執行政治紀律的檢查,專項巡察發揮短、平、快的特點,帶著指向性的問題進行核查。2017年,該縣共開展了3輪巡察,共巡察19個黨組織,發現突出問題399個,問題線索79個,提出意見建議153條。
注重運用巡察成果。該縣及時將巡察結果和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罰的重要依據。同時,還將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的評價情況,也作為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評價的重要依據,并在領導班子調整、干部選拔任用時,充分聽取巡察辦和相關巡察組的意見,以彰顯巡察利劍作用,達到持續震懾的效果。對巡察結果堅持“兩公開”,既在被巡察地方、單位、部門進行黨內通報,又向社會公開,接受黨內和社會監督。2017年,該縣通過巡察已免去實職科級領導職務2名、責令1個黨組織足額補交黨費。(葉向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