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澗縣在縣內報紙、網站、電視臺等媒體上公開通報了縣委第四輪巡察反饋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常規巡察直戳“痛點”。通報公開了各巡察組在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常規巡察發現的問題主要有:在黨的領導方面,有的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執行縣委政府的決策不堅決,存在打折扣的現象;有的政治意識不強,部分領導干部政治敏銳性不強,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有差距,黨內法規意識淡薄,執行黨組織印章管理規定不到位。在黨的建設方面,有的干部管理“失之于寬、失之與軟”問題突出,管理手段單一、處置力度不夠,對一些無視紀律、我行我素的干部職工管理上缺乏務實管用的“招”,客觀造成管理的“破窗效應”;有的制度建設抓而不實,制度制定不結合部門實際,照搬照抄,存在重形式、輕執行問題。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有的執行財經紀律不嚴,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將行政經費直接撥入工會經費帳戶,并以現金形式向會員發放補助,出差派遣、差旅費報銷審核把關不嚴,個別干部職工出現違規報銷情況;有的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存在違規發放補助、公款購買土特產送禮、無依據收取會計服務費等情況。
專項巡察直接“點穴”。脫貧攻堅領域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問題。有的對掛包幫工作中幫什么、怎么幫,扶持誰、誰來扶,沒有結合所在鄉鎮村脫貧規劃、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方案及年度計劃。有的示范區項目、特色村寨項目推進慢,拖延工期,項目不能如期完工,甚至有的項目到現在都沒有啟動。有的工作中存在重掛鉤責任落實、輕行業扶貧責任的傾向,對如何結合部門實際、行業優勢積極參與脫貧攻堅思路不寬、辦法不多,行業扶貧責任落實不到位、成效不明顯。有的存在涉農資金整合力度不夠、機制不健全,項目資金效益發揮不充分、對產業扶持效益評價分析不夠,資金監管和跟蹤問效不及時等情況。有的扶貧項目由于驗收報賬不及時、監管不到位、檔案資料不規范、實施進度緩慢,項目資金效益發揮不充分。
據悉,2017年11月至12月,南澗縣委派出5個常規巡察組,分別對縣農業局、縣水務局、縣民政局、縣供銷社、縣環保局等5人單位開展常規巡察,派出2個脫貧攻堅領域專項巡察組,分別對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移民局、縣林業局、縣國土局、縣民宗局、縣財政局等8個縣級單位開展專項巡察。在第四輪巡察暨脫貧攻堅領域專項巡察工作中,共發現問題81個,移交問題線索4條。(張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