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不斷深化政治巡察,推動全州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抓巡察組組建。按照“三個不固定”和“一次一組建,一次一授權”的原則,三輪巡察共從紀檢、組織、政法、財政、審計等部門抽調102名政治素質過硬、熟悉黨務財務工作、敢于和善于發現問題的干部,組成18個巡察組,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林業局等18個州級單位進行了巡察。
抓業務培訓。巡察辦在每輪巡察前都召開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暨業務培訓會,邀請省委巡視辦、巡視組領導前來對州委巡察人才庫和全州巡察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適時召開學習交流會議。2017年,共開展集中統一培訓3次,召開視頻培訓會議2次,經驗交流會1次,培訓巡察干部530余人次。借力省委巡視機構領導經驗豐富的優勢,今年共邀請省委巡視辦、巡視組領導輔導授課2次,選派9人參加省委巡視工作,從組織架構、隊伍建設到動員培訓上做到了全州“一盤棋”。
抓巡前準備。州委巡察辦在統一制作各類通稿材料提供巡察組的同時,切實加強與紀檢、組織、宣傳、政法、審計、扶貧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通過發函、組織座談等形式,認真收集整理有關情況提供巡察組參考,做足前期準備工作。各巡察組針對被巡察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巡察工作方案,做到任務明確到天、措施落實到崗、責任分解到人。
抓巡察主業。州委巡察辦始終遵循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委巡察工作要求,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2017年開展三輪巡察對18個州級單位進行巡察,在已完成的第二輪、第三輪巡察中,發現涉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脫貧攻堅和意識形態責任制等方面問題243個,發現涉及領導干部問題線索24件。在州委的組織推動下,各縣市黨委已啟動了2至3輪巡察,州、縣(市)兩級黨委巡察工作的利劍作用初步彰顯。(張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