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景洪市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聚焦“從嚴治黨”核心,深化政治巡察戰略定位,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精準發力,積極發揮巡察“利劍”“尖兵”和“探頭”作用。
緊盯“三大問題”,精心組織謀劃。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要點、實施細則和各輪巡察工作方案,適時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及時對巡察工作進行研判分析,對巡察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遇到的困難提出解決對策。緊扣“六項紀律”標尺,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不力“三大問題”,嚴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持續發力,精準監督,科學有序開展巡察工作。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政治巡察。堅守政治巡察根本定位,強化政治擔當,堅持價值取向,堅持數量與質量相結合,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緊抓“三個重點”,加強對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對脫貧攻堅情況等的巡察監督,把發現問題、找出病灶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衡量標準,采取專項檢查、賬目審計、延伸了解、巡察談話等多途徑發現問題,精準發力,突出提高監督質量,不斷提升巡察工作質量。
督促問題整改,確保巡察成效。強化“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觀念,要求被巡察單位主動擔當責任、認領問題,對巡察發現的問題,深挖根源,建立整改清單,立行立改,精準施策,確保“條條有整改、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并于2個月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全程跟蹤問效,要求被巡察單位切實履行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整改情況報告要及時通過媒體和黨內通報等形式公開,接受監督。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進行嚴肅追責。
據悉,自開展市委巡察工作以來,景洪市共開展4輪常規巡察,巡察市直部門13家、鄉鎮6家,開展問卷調查873人次、民主測評742人次、個別談話500人次、接待群眾來訪95人次,來電1次,來信32件;巡察發現問題96個,移送問題線索32件,已辦結6件,其余正在辦理。(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