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津縣召開縣委書記專題會議。會議分別聽取了5個巡察組對縣公安局等11個縣直單位的巡察情況匯報,并分別作了點評,提出了意見建議。
會議指出,本輪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進一步提升,重點進一步突出,質量進一步提高。各巡察組對標上級精神,緊盯“三大問題”,發現了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不少問題,提出的整改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會議要求,要將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貫穿于今后的巡察工作中,堅定不移地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把政治巡察的內容、重點、定位、要求吃透吃準;圍繞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把扶貧領域的問題、惠民政策落實中的問題、黨內政治生活上的問題,主體責任落實的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等作為監督重點,從政治上查找偏差,發揮巡察監督的政治作用。
會議強調,成果運用是巡察工作的關鍵。要抓好巡察反饋。不僅要按要求迅速向被巡察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如實反饋,還要由縣委五人小組分別對被巡察黨單位主要負責人、縣級分管領導進行約談,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要抓好巡察移交。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要迅速向紀委及相關部門移交,嚴格按照“四種形態”分類處置。要抓好巡察整改。巡察辦和巡察組要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對照問題清單,在規定時間內全面整改、徹底整改;適時在全縣縣直機關就“六大紀律”再次進行大清理、再強化。要抓好成果轉化。結合前二輪巡察情況,對共性問題,進行綜合分析,舉一反三,從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強監管等層面提出建設性的對策建議,由相關部門牽頭進行綜合整治。特別是基層單位管黨治黨責任缺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未絕、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要分別制定方案,進行系統清理整治,促進規范管理。(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