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在推進巡察工作中,對照中央要求,創新工作方式,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充分發揮“游動哨、短平快”的戰術優勢,州縣兩級紀委共開展3輪脫貧攻堅紀律作風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03個,移交并處置問題線索2個,取得了初步成效。
小隊伍,高配置。按照“既要精、更要強”的標準,注重人員結構和力量選配。建立了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政審計、公檢法等部門干部組成的巡察工作人才庫,從人才庫中抽調巡察組工作人員,使每一名組員都能形成有效“火力點”,確保隊伍的整體戰斗力。此外,成立了聯絡保障組,負責紀檢、組織、信訪、審計、財政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為“小隊伍”提供強大的“后臺”支持和保障。
精心準備,精準發力。為選好 “切入點”,巡察組、巡察辦做了大量的前期調研,防止巡察誤入“業務檢查”的誤區。一方面,從扶貧辦、發改委等職能部門全面了解全州脫貧攻堅工作的整體概況、發展現狀、工作進度等,分析查找可能出現問題的關鍵環節;另一方面,充分參考第三方評估、(縣)市日常檢查等各級監督檢查已發現、指出的問題,避免“重復監督”,最終選擇與群眾切實利益關系密切的關注點作為專項巡察的主題,查找其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指向精準。
機動靈活,成效顯著。在巡察規定的方法框架內,不遵循“套路”,不按常理“出牌”。根據(縣)市具體情況,采取夜里進行暗訪;不提前通知、不安排陪同收集意見建議;利用大數據比對系統,查看是否存在不符合搬遷條件、弄虛作假問題等,切實從蛛絲馬跡中發現、印證問題。
深挖根源,窺斑見豹。堅持“從現象到本質”,對發現的具體問題,不滿足于表面,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深入查找被巡察黨委貫徹執行扶貧政策上不徹底、不嚴格,脫貧攻堅“兩個責任”落實上不到位、不擔當,黨員領導干部工作作風上不務實、不深入等問題。堅持“從個別到一般”,結合深化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針對扶貧工作不精準、資金管理不嚴格等方面問題,制定了7項整改措施,規定整改時限,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推動責任落實、政策落地,服務保障全州脫貧攻堅大局,發揮巡察標本兼治的作用。(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