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10月麗江市委啟動巡察工作以來,市縣(區)委各巡察組敢于“亮劍”,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市委成立6個巡察組,5縣(區)成立了21個巡察組,按照巡察工作部署,全面推開巡察工作,構建起市、縣(區)兩級巡察監督全覆蓋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把準巡察工作方向。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開展巡察工作。各巡察組“尋虎找蠅”頻“亮劍”,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發揮了積極作用。從2016年10月市委啟動巡察工作以來,市、縣(區)兩級前三輪完成對92個縣(區)、鄉鎮街道、單位巡察,發現涉及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316件,已立案審查47件,黨政紀處分39人,移交司法機關5人。推動解決一批基層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突出問題。第四輪市縣(區)共派出29個巡察組,對39個單位開展常規巡察和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巡察情況正在總結匯報中。
堅持以上率下,壓實巡察工作責任。市委高度重視巡察工作,不松手、不甩手、不縮手,堅持高位推進巡察工作。市委主要領導對巡察工作親自安排部署、指導督促,交任務、壓擔子,確保了巡察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規范順利進行。巡察組嚴格實行組長負責制,巡察前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各巡察組組長交任務、壓擔子,巡察中,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率隊深入各巡察組聽取巡察情況匯報,持續不斷傳導“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是瀆職”的工作壓力。
堅持改革創新,注重巡察創新。麗江市委堅持把巡察工作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內容和紀律檢查體制專項改革工作重點,積極推進巡察制度改革創新。堅持將推進市縣黨委巡察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抓手,制定出臺《市、縣(區)黨委巡察制度實施細則》,打通黨內監督“最后一公里”。探索“常規巡察+駐點經濟責任審計”的巡察模式,有效整合監督力量。采取“常專結合”和“一托二”的巡察模式開展工作。在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中,把招投標列入巡察監督重點,創造性開展巡察工作。
堅持從嚴整改,彰顯巡察權威。把強化巡察成果運用、推動問題整改作為巡察工作的落腳點,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針對巡察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全市開展專項整治,強化紀律執行和作風建設。對省委巡視組巡視整改不到位的縣區相關領導進行提醒談話。對被巡察單位開展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深入了解、核實整改落實工作開展情況,強化跟蹤督促力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