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來,保山市不斷強化巡察“利劍”作用,組織對市直有關部門開展了3輪常規巡察,對五縣(市、區)開展了1輪脫貧攻堅專項巡察。通過巡察,不斷抓實巡察結果反饋,強化巡察結果運用,切實推動管黨治黨要求落地生根。
強化巡察結果運用。對意見“雙反饋”,強化責任意識。巡察結果在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收反饋意見的同時,還將反饋意見報市級分管領導,督促黨委、政府班子成員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對問題“雙通報”,強化對標意識。在市、縣兩級相關會議上,對巡察發現的典型問題進行“點人、點事、點數額”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對標自查,及時整改。
針對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強化實踐運用“四種形態”。對前三輪常規巡察中問題相對突出的10家單位,提請市委書記直接約談了其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對脫貧攻堅中存在的4個重點問題,提請市委副書記約談了縣區分管領導,通過“紅臉出汗”壓實整改責任,推動迅速整改。
督促建章立制,強化治本意識。對前三輪巡察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形成8份專題報告,督促相關單位對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市、縣兩級巡察共發現問題1097個,移交問題線索282件。目前,全市首輪常規巡察發現的問題,共立案審查2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5人。市委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移交問題線索49件,已立案審查14件14人。(董亞泉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