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澄江縣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巡察工作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鞏固和運用好前四輪巡察取得的成果,以抓好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為突破口,不斷推進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縣領導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領域整改。縣委把研究巡察工作列入常委會重要議題,專項聽取每輪縣委巡察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匯報。要求縣委常委要敢于擔當負責,對巡察發現的職責范圍內的突出問題,督促職能部門認真整改,督促整改落實到位。
全面梳理共性問題,針對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對巡察工作中發現的差旅費報銷不規范等共性問題,由縣紀委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通過專項檢查,整改巡察工作中發現的共性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適時修改完善制度規范并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細化從嚴治黨措施,織密黨內監督網。
定期檢查整改進度,推動重點問題整改。縣紀委監察局、縣委巡察辦加強統籌協調,定期檢查巡察發現重點問題整改工作進度,層層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實施巡察整改情況測評制度,在巡察整改環節,由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作出評價,同時在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前,組織被巡察單位干部對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逐項進行測評,對測評為基本滿意的單位,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分別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整改不到位的,將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并將相關情況報請分管縣領導后提出再整改要求,由縣委巡察辦聯合巡察組對再整改情況抓好督促落實。(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