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意見(試行)》的要求,保山市紀委、監委印發《充分發揮信訪舉報職能作用切實加強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監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信訪舉報職能作用,加強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監督工作。
暢通渠道。把信訪舉報作為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監督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建立健全“信、訪、網、電、新媒介”五位一體的信訪舉報體系,及時收集群眾對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的反映和舉報。
單列統計。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部門對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的信訪舉報單獨列項統計,每月定期上報市紀委、監委信訪室。
規范辦理。建立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的信訪舉報監督體系。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受理辦理要求,對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的信訪舉報進行登記分辦。
快查快處。進一步壓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承辦部門責任,快查快處和直接查處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信訪舉報。信訪室歸口受理屬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的信訪舉報,承辦單位(部門)按期與信訪室對賬,并按要求反饋處置承辦。
掛牌督辦。對線索具體、可查性強的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方面的信訪舉報,實行立項專辦,專門登記建檔,選擇重點轉辦件、交辦件掛牌督辦,優先辦理,及時作出結論,嚴肅進行處理。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案件,由上級紀委監委直接查處。(徐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