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群眾對監委職責權限了解不夠、理解有偏差等問題,龍陵縣紀委、監委采取多種措施,努力營造良好的信訪舉報環境,保護舉報人、被舉報人的合法權利。
制度上墻,加強宣傳引導。采取群眾看得懂、聽得進、易理解的方式,廣泛宣傳信訪舉報部門受理范圍、職責權限、工作程序、舉報人權利義務和舉報方法,引導群眾依法、如實、有序、有效舉報。制定了《各級紀委監察委的職能職責》《各級紀委監委信訪舉報部門的職能職責》《有關為檢舉人、控告人保密的規定》《各級紀委監察委不受理哪些信訪報》等8個制度,并張貼于來訪接待室墻上。
耐心細致,做好來訪疏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強化屬地責任,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鼓勵信訪人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反映問題。對反映征地拆遷、勞動保障、涉法涉訴、環境保護、個人矛盾糾紛等業務范圍外問題的,耐心做好解釋疏導工作,把“為什么不受理”“應該向哪里反映”講清楚、說明白,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簡單粗暴、一推了之。
協調聯動,規范信訪行為。與黨委、政府信訪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完善檢舉舉報移送機制、信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依法規范群眾信訪行為,營造安全有序的信訪舉報環境。制定了《信訪注意事項及違法行為處置告知》,告知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對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完善機制,及時答復反饋。鼓勵群眾實名舉報,對署實名舉報的信訪件優先受理、辦理。完善實名舉報答復機制,對群眾實名舉報的信訪件,由承辦部門約請舉報人當面詳細反饋調查結果及處理情況,填寫《信訪件答復反饋情況報告表》,寫明答復人、答復時間、答復地點、答復情況、被答復人意見等相關信息,并由被答復人簽字確認。今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對17件已辦結的實名舉報信訪件進行了答復,切實保護了舉報人的合法權利。(李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