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玉溪市紀委信訪室以憲法、監察法的修改和實施為契機,做到“三明確”,努力提高信訪舉報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水平。
明確受理對象。根據監察法規定,對六類人員進行監察,特別是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納入后,農村干部如非黨村主任、小組長的舉報大幅增長。全市1至4月共受理檢舉控告452件,其中農村干部256件,占56.6%。
明確受理事項。監察法明確了監察委的職責,在受理群眾舉報中嚴格按照受理范圍進行錄入,同時將不在受理范圍內的信訪舉報及時轉到其他職能部門辦理。全市1至4月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595件,其中業務外143件,占24%。
明確工作規范。嚴格按照“規范辦理、收拆分離、及時分流、出入對賬、全程留痕”的要求讓信訪工作人員與新任務新要求相適應,做到“全程跟蹤”,閉環管理。(宋雨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