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縣紀委縣監委制定出臺《檢舉舉報件閉環管理辦法(試行)》,以“1236”為抓手,從嚴規范全縣業務范圍內檢舉舉報件處置的受理、登記、轉辦、處置、澄清反饋、立卷歸檔各個環節,構建規范化、制度化的檢舉舉報件管理新格局。
收緊“一個入口”。精準控牢“受理入口”,由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歸口受理反映同級黨委管理的黨組織、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務等來信、來訪、網絡、來電、新媒介舉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受理監察法規定的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檢舉舉報;統一接收下級紀委和派駐紀檢組移送的相關檢舉舉報。做到統一登記、統一報批、統一分流、統一建立臺賬,有效防止多頭受理、無序流轉、研判不當和線索流失等問題。
抓牢“兩頭”。抓牢分流轉辦、辦結歸檔兩頭。信訪室按照“分級負責、歸口和屬地辦理”原則,及時提出分辦意見,經協管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批后,轉縣紀委縣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及相關派駐紀檢組及基層紀委辦理。同時,建立轉辦臺賬和線索處置跟蹤進度臺賬。對經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專題會議研究同意承辦單位處置意見的檢舉舉報件,要求承辦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填報《信訪案件結案審批表》,報請對口聯系紀檢室、分管領導、業務分管領導審批辦理結案審批手續,同時將處置情況報告、結案審批表、澄清反饋工作方案等相關材料報送信訪室登記銷號。信訪室及時、完整的將辦結件卷宗材料統一編號并錄入信訪信息系統及檔案管理系統,確保群眾信訪舉報件件有著落。
跟蹤“三查”。制定《信訪轉辦件跟蹤督辦辦法》,按照辦法要求,對超時未報結、定時要結果等舉報件采取電話、發函、約談、通報等方法進行跟蹤督查督辦;集中跟蹤督查,由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負責組織相關紀檢監察室每季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檢舉舉報件進行1次集中跟蹤督查并且通報情況;隨機跟蹤督查,根據工作需要,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從工作臺賬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檢舉舉報件進行跟蹤督查。每年集中督查、抽查的數量不少于轉辦件總數的30%。
反饋“六要”。制定《信訪辦理結果澄清反饋工作辦法》,嚴格規范信訪舉報澄清反饋內容、時間、方式、程序,督促承辦單位嚴格落實澄清反饋“六個凡是六個一律”工作要求,規范開展澄清反饋工作,及時消除因信訪舉報事項對被舉報人及被舉報單位誤告、錯告、誣告而造成的影響。對舉報人提出的疑問,由承辦單位及時解釋說明,并做好教育疏導穩定工作,以有效提高信訪群眾參與度、滿意度。
今年1至3月,縣紀委縣監委共閉環管理檢舉舉報65件,較去年同期增9件,增17%。其中檢舉控告業務范圍內舉報50件(次),目前已辦結37件,正在辦理13件,辦結率74%,未辦結件中無超期情況。(陳敏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