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法治思維、增強法治理念,4月2日,省警示教育基地組織全體講解員,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學習指出,《監察法》是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對于繼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進反腐敗工作在法治軌道行穩致遠,具有重要深遠意義。
學習要求,全體講解員要認真學習監察法內容,嚴格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心中高懸法紀明鏡、手中緊握法紀戒尺,系好廉潔“安全帶”,自覺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氛圍履職盡責、作出貢獻。
通過此次學習,全體講解員紛紛表示,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堅持學思踐悟,深刻領會《監察法》的核心要義和精神實質,將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帶頭學法、守法、宣法、護法,主動接受監督、強化自我約束,確保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三是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充分發揮好一名廉政宣傳員的作用。(付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