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洱縣印發了《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實施細則》,為村務監督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提供了制度保障。
實施細則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條件及選舉作出了要求,保證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能力水平。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7項工作職責,列出村務決策、村務公開、村級資金及村組干部廉潔履職和作風等8項監督內容,將村務監督工作具體化,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對自己該監督什么,要怎么監督更加清晰。賦予村務監督委員會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既保證其履職盡責所需的知情權、質詢權、審核權、建議權等,又對其認真完成監督職責提出要求。明確了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民政、縣委農辦、鄉鎮紀委及村黨組織在推動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依規、有序開展監督工作過程中的職能和應發揮的作用。要求鄉鎮黨委政府要為村務監督委員會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同時,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程序,教育培訓、考核評議、退出機制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實施細則將有力地指導和促進全縣84個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行職責,使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明確自己的職能職責、權利義務、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進一步推動村務監督發揮出該有的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給最基層的群眾更大的獲得感。
“村務監督委員會實施細則將對我們規范、全面地對村務活動開展監督提供指引,是我們工作的‘尚方寶劍’。”寧洱鎮民政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謝忠祥表示,精準扶貧過程中下達到村組的扶貧項目較多,村務監督委員會要用好“尚方寶劍”,既監督項目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又監督項目的公開透明,使群眾享受到項目建設的便利的同時,又對項目資金往來清清楚楚,繼而給予黨和政府更多的支持和理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姚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