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東縣針對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侵害群眾利益、惠農政策分配友親厚友、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行為,采取集中查辦、提級查辦、重點查辦和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梳理“小微權力”清單、制定防控措施等手段全面發力,整治基層“微腐敗”。截至11月,共處理基層黨員干部155人,其中問責122人,黨紀政務處分33人。
緊盯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風險等級較高的資金使用、項目分配、基礎設施建設、危舊房改造等重點環節。通過專項檢查、明察暗訪和督促相關部門開展自查自糾等手段,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集中管理,集中查辦,對影響較大問題的重點督辦和提級查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強化“不敢”“知止”的氛圍。
大力拓展群眾參與監督、建言獻策的渠道,完善信、訪、網、電、微“五位一體”和發揮脫貧攻堅“五級聯動”舉報平臺,暢通群眾舉報、反映和表達訴求渠道。同時,縣鄉紀委班子成員帶隊深入鄉鎮、村組和項目實施地進行走訪,面對面接觸群眾,摸清基層實情,答復群眾訴求,解決群眾困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針對基層黨員干部的崗位和職責,制定“小微權力”清單,梳理出重大決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務等大類項目,包含財務收支、“三資”管理、便民審批等具體事項,認真梳理“小微權力”風險點,并制定相應的風險防控措施。同時,加大對鄉鎮紀檢干部、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業務培訓,使其成為會監督、敢監督的基層監督隊伍,讓基層“小微權力”在制度“籠子”和多重監督下規范運行。(劉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