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昆明市公安局積極構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目標要求,建立起“一個實施意見、兩個細則、兩項清單、六項制度”為主的從嚴治警“1226”工作體系,不斷完善責任、監督、防控、問責四個機制,讓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在深化細化中落實,在實踐實戰時檢驗。
高位統籌,打造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制度“利劍”。昆明市公安局黨委貫著力構建《關于構建從嚴治黨從嚴治警新體系的實施意見》,積極適應新時代,新要求,新常態。運用一個“實施意見”打造明責、知責、履責、盡責、問責、追責的管黨治警責任落實機制,壓緊壓實管黨治警主體責任。同時,以法治中國建設為主線,以基層一線實踐實戰為著眼點和落腳點,認真分析研判全市公安隊伍現狀和存在的各類風險隱患,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保持戰略定力,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新要求,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構建起一套內容系統化、質量標準化、方法科學化、運行規范化的管黨治警工作體系,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打造了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制度“利劍”。
構建體系,織密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制度“籠子”。建立《加強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細則》《黨的建設工作細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和《黨的建設工作責任清單》2個細則2個清單,構建主體明晰、有機協同、層層傳導、問責有力的管黨治警責任落實機制,把管黨治警責任落實到各個環節;為全市公安機關各級黨組織、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紀檢監察部門、警種部門、全體民警明確了職責定位;定制了具體的工作任務,構建起明責、知責的責任體系,實現了責任可溯、可查、可追,形成“全警參與、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履責氛圍。出臺6項制度。警風警紀監督員制度,聘任監督員1410名,聽取整改意見建議990條,做實外部監督;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制度,做強內部監督;建立《巡察工作規定》《隊伍風險隱患定期排查研判制度》,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民警違紀違法案件數、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52.90%和37.74%;實踐運用《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運用機制》《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開展談話2308人次,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33名領導干部開展談話,書面約談11人。
激發活力,壓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制度“擔子”。牽住管黨治警主體責任的“牛鼻子”,構建起責任落實的“共同體”,把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制度的“擔子”層層壓實到最基層。積極推進“1226”體系的部門化和具體化,以明晰的責任、共同發力的局面,從源頭上扭轉業務和黨建“兩張皮”、“一崗雙責”只聽其聲不見其影、責任傳導“上熱中溫下冷”等現象,把主動履職貫徹落實到全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制度的“擔子”層層壓實到最基層。今年以來,周建忠書記3次與黨委班子成員及縣處級干部開展集體廉政談話,聽取違紀案件匯報13次,廉政提醒談話84人次,23次作出專門批示;市局黨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1次,下基層指導、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07人次,對下級開展廉政談話296人次,運用好第一種形態開展談話2308人次,把抓黨建與抓業務相統一,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與公安跨越發展更好融合。(羅云利 龍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