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盤龍公安分局黨委創新實施黨風廉政建設“1+10”機制,即“一套規定動作”和“十大舉措”,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強化作風建設,監督民警的儀容儀貌、言行舉止,受理對公安民警違規、違紀、違法等問題的舉報、投訴,當好警隊的“啄木鳥”,確保公安隊伍的風清氣正。
“1+10”機制,扼住違法違規違紀的“咽喉”
某派出所一名民警經商失敗,并欠下一些債務。被借款人無奈,只好向分局紀檢監察室投訴。紀檢監察室受理后,立即展開調查,核實投訴人所訴屬實后,給予該名民警警告處分。
公安機關擔負著保一方平安的職責,作為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更肩負著監督管理干部、為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過硬公安隊伍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的重任。今年來,盤龍公安分局著眼干部隊伍建設,細化落實昆明市公安局黨委從嚴治警體系,推行“1+10”機制。
“一套規定動作’就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量化管理,實行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制度。”該局紀檢監察室周副主任介紹,按照日、周、月、季度、半年、年度6個時間節點,對分局黨委、黨總支(支部),班子成員,紀檢監察室等責任主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進行了明確。
“十大舉措”即分局黨委制定了廉政談話提醒機制、隊伍風險防控預警機制、隊伍建設內外監督制度等十個制度文件,與“一套規定動作”相互協調配合,共同發力并服務于為全局黨風廉政建設。“1+10”機制的推行,扎緊了制度的“籠子”,扼住違法違規違紀的問題的“咽喉”,解決了以往分局涉案財物管理不規范、履職不到位、“八小時以外”管理薄弱等問題。
談話問責,讓“紅紅臉、出出汗”成常態
今年1月1日,《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實施約談“四必須”制度》出爐,作為“1+10”機制的主要內容之一,規定了“四必談”的四種情形。
“這個制度主要應用于部門主要領導班子、派出所所長等人。”相關負責人介紹,目的是為防止民警發生嚴重違法違紀,通過談話問責來實現監督執紀的職能。
堅持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通過日常提醒、約談、函詢、誡勉等方式,實現平時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目前,分局黨委共召開“四必須”黨委約談會16次,對39個部門76名責任領導進行約談。為推進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具體化、規范化、常態化,還出臺了《黨風廉政談話提醒機制》,明確了交心激勵談話、提醒警示談話、告誡誡勉談話、函詢談話的四種情形,通過約談、執紀、問責、警示、教育,不斷提升以黨建帶隊建促業務發展的水平。
不僅如此,還針對責任落實上存在的“上熱、中溫、下涼”等問題,通過壓實責任來傳達壓力,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突出位置。今年2月,該局局長與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同時,對全局230名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建立廉政檔案。
通過“1+10”機制形成了黨委負總責、紀委監督抓、警種部門合力抓,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同時,有效促進了分局業務的發展,促使分局今年取得了物聯網打防盜搶電動車專項行動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全市第一,“風雷行動”第二階段、第三階段全市第一的亮眼成績。(彭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