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加大對基層“小微權力”的執紀監督,突出鄉(鎮)、村兩級專項巡察、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緊抓基層干部這個關鍵,嚴查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實現正風反腐“一竿子插到底”,提升基層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水平,不斷凈化基層政治生態。
強化制度建設。制定了《村級干部績效考核辦法》《村級“三資”管理辦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清單》《“一崗雙責”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規定,明確履責內容和追責情形,不斷強化基層干部責任意識;建立惠農政策、扶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督查常態機制,采取定期督查和隨機暗訪相結合,不斷織密監管網絡,促使黨員干部自覺按照制度規范約束自己,杜絕“有權就任性”,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突出督查巡察。該縣積極完善“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完善“三資”管理制度,讓黨務、村務、財務真正曬在“陽光下”。今年以來,重點緊盯扶貧資金發放、惠農政策落實、農村“三資”管理、征地拆遷、農村干部作風等重點問題,加大線索排查力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做到集中交辦一批、重點查處一批。開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督查3次,脫貧攻堅專項巡察2輪,鄉鎮交叉檢查2輪,共發現各類問題92個,能糾正整改的進行跟蹤督促整改,涉及違規違紀違法及時移交相關執紀執法部門處理。
嚴懲基層“微腐敗”。拓展電話舉報、規范微信舉報、完善網絡舉報,擴大問題線索來源。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優親厚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進一步加大巡察力度,緊盯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堅持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壓實各級各部門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大執紀問責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先查先辦,快查快結,形成震懾。截至目前,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專項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8件,立案查處鄉村干部14件14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