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我們這個案件需要到公安部門調取哪些證據?”“你們這個案件需要調取立案決定書、拘留證、逮捕證、抓獲經過、起訴意見書,還需要向嫌疑人做一份筆錄”“那我要怎么去調取這些材料呢,需要什么證明材料嗎?”“你先到我們縣紀委監委辦公室開一份調取證據通知書,然后我帶你們一起去公安局。”這是勐海縣勐混鎮紀委工作人員在辦理一起司法移送案件時,向所聯系的監察監督審查室請教問題時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勐海縣紀委監委認真落實黨章規定的紀委雙重領導體制,加強對鄉鎮農場紀委的領導,通過指導督辦、上下聯動、鄉案縣審等方式,著力提升鄉鎮農場紀委執紀審查、審理工作水平,確保紀律審查工作質量。1至10月,鄉鎮農場紀委共立案紀律審查14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4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5人、留黨察看處分2人、開除黨籍處分1人,2件正在辦理中;辦理司法移送案件5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5人。
縣紀委監委督促鄉鎮農場紀委持續深化“三轉”,切實擔負起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掛鉤聯系鄉鎮農場紀委的副書記及監察監督審查室充分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在線索處置、初步核實、立案審查等環節進行審核把關,對鄉鎮農場紀委執紀審查過程中存在的證據不完整、程序不規范、引用條款有誤等問題進行單獨指導,重點解決紀律審查案件存在的問題,增強鄉鎮農場紀委審查人員的業務知識,同時促進其掌握辦案方法技巧,不斷豐富執紀審查經驗。
鄉鎮農場紀委按照雙重領導體制的要求,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做到步調一致、令行禁止。通過上級紀委的指導和聯動,鄉鎮農場紀委充分發揮在基層一線工作的特點,把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任務,敢于擔當、碰硬,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及省紀委“四項制度”有關要求查辦案件。在案件調查結束未做出處理前,將案件交由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進行全面審核,既審核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定性和量紀,又審核程序和相關手續,對有問題的案件,案件審理室會要求鄉鎮農場紀委補充完善或繼續審查,嚴格保證案件質量,有效提升了鄉鎮農場紀檢干部的業務水平。(周聽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