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貢山縣紀委監委對貢山縣榮華農資土產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鄭某某涉嫌貪污、賄賂犯罪一案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該案是貢山縣首例留置案同案犯罪嫌疑人順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件。
今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貢山縣監察委對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楊某某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目前仍在留置中)。隨著調查的深入,發現鄭某某涉嫌賄賂犯罪,8月14日,貢山縣監察委對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期間,在州紀委監委的精心指導下,貢山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迅速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專案組,并多次主持召開審查調查專題會議,以起跑就是沖刺的要求,完成了鄭某某從留置到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全過程。
專案組人員在案件調查、留置期間強化自我約束,始終堅持標準化、規范化、程序化要求,確保了審查調查全程留痕、高效合法。同時,充分運用訊問、詢問、留置、搜查、調取、查封、扣押、勘驗檢查等調查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調查人鄭某某涉嫌貪污、行賄主要證據,經過全面細致的審查調查,查清了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10月15日,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鄭某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10月17日,對其涉嫌貪污、行賄犯罪問題順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