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鎮沅縣紀委監委對生態環境保護整治失職失責的3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以鐵腕措施加強生態環境損害管理,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采石等破壞生態環境現象發生。
強化組織領導,健全聯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督原則,成立由縣水務局牽頭,縣公安局、環保、國土、林業、農科、交通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鄉(鎮)組成的聯合執法工作組,聯合開展聯動執法,對無證河道采砂、采石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持證但整改不到位的堅決取締,對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執法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縣紀委監委嚴格監督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職盡責,及時跟蹤督辦,確保生態環境保護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強化監督檢查,開展常態化巡查。縣河道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紀委監委督促下,對整改工作實行周督查、月調度、月通報制度,對被通報批評1次的鄉(鎮)、部門單位,由縣委、縣政府向責任單位發出警告;對被通報批評2次的,縣委、縣政府領導對主要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對被通報批評3次以上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嚴重影響全縣防汛安全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督促鄉(鎮)組織水務站、國土所等開展河道采砂場、采石場常態化巡查,堅決遏制生態環境損害行為。
嚴格實行問責,保證整治風清氣正。縣紀委監委派出督查組采取明查暗訪、現場督查、重點抽查、受理投訴舉報等方式,加強對聯動執法工作組監督,對督查中發現工作不力、行動遲緩、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對不認真落實督導意見的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行政問責;對通報批評后整改不到位、久拖不辦,由縣紀委監委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普紅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