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迪慶州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進行2018年第6次集中學習,專題學習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
會議就《條例》進行了深入解讀,指出《條例》整合吸收了過去13年我國宗教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落實了宗教信仰自由和國家尊重并保障人權的憲法要求。《條例》從規(guī)范內容和結構體例、法律原則和法律規(guī)則、制度規(guī)定和實踐操作等多個方面推進國家涉及宗教問題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在未來一段時期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依法正確處理宗教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提供了切實保障,是適應國際、國內宗教事務管理新形勢的規(guī)范性法規(guī),對進一步推進我國宗教工作法治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條例》對原來的法規(guī)文本做了諸多修訂完善,在若干個方面進行了制度調整和創(chuàng)新設計,必須在逐條逐款、逐字逐句研讀的基礎上,切實掌握精神實質,達到學以致用,以最新精神要求武裝頭腦。特別要著力把握“兩維護、兩明確、兩規(guī)范”內容,即: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明確宗教活動場所法人資格和宗教財產權屬、明確遏制宗教商業(yè)化傾向;規(guī)范宗教財務管理、規(guī)范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等。要加強學習宣傳和解讀,增強解決宗教領域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針對性,提高解決宗教領域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會議要求,迪慶是多民族多宗教融合發(fā)展的地方,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底蘊豐厚,全州各級紀檢監(jiān)察干部要加強對《條例》的學習,將《條例》內容融會貫通,學以致用,牢固樹立“宗教工作無小事”意識,深入結合紀檢監(jiān)察工作實際,針對實際工作中涉及的民族宗教問題,準確把握方式方法,善于將民族宗教法治思維,貫徹于工作全過程,注重達到履職盡責和維護民族團結穩(wěn)定相統(tǒng)一,為把迪慶建設成為全國跨越發(fā)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qū)貢獻力量。
會上,在自學和集中學習的基礎上,3名與會人員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交流了學習體會和感想。(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