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處分決定以后,我壓力很大,覺得別人都用有色眼鏡看我,今天回訪讓我深感組織的關懷和愛護,讓我能夠坦然面對自己的錯誤……”近日,面對上門回訪的縣紀委監委干部,尋甸縣一名受處分的村干部激動地說道。
據悉,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縣紀委監委在持續加大正風反腐力度的同時,進一步探索受處分人員回訪和教育工作方法。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由案件審理室牽頭,圍繞受處分干部的思想動態、學習和工作狀態、整改表現等內容,充分聽取回訪對象所在單位干部職工群眾對其思想動態、工作實績、學習表現等情況的評價與反映,了解所在單位對受處分干部的教育幫帶措施。敦促有關單位為受處分人員從思想上“松綁”、在工作上“支招”,真正達到放下“包袱”,重拾信心的目的。
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回訪教育檔案,將回訪對象的思想現狀、工作情況、學習狀態、整改效果等情況以及被回訪人提出的意見登記造冊,實行臺賬化管理,便于進行常態化追蹤教育。同時注重結果運用,加強與組織部、人社局等部門以及被回訪人所在單位的溝通聯系,把回訪結果作為解除行政處分、回復黨員權利、民主評議黨員和干部考核,甚至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據。
“開展回訪教育,是為了幫助受處分的‘掉隊’干部卸下心理‘包袱’,讓他們輕裝上陣,以健康向上的心態、更高的熱情投入到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去,更好地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表示。
“對受處分后認錯態度良好,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我們將正確運用容錯糾錯機制,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進行選拔任用,使黨內的監督懲處及教育正常化,真正體現組織的嚴管厚愛和回訪的效用。”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道。
據統計,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共回訪教育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人員19人,按期對2名黨員干部恢復其黨員權利,按期對2名干部解除其政務處分。(張興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