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有效破解街道紀工委和派駐紀檢組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證據收集不全、要件缺項較多、辦案人員業務能力不強等問題,規范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工作,盤龍區紀委、監委出臺《盤龍區基層紀檢監察機構違紀案件集中審理辦法(暫行)》,規范案件調查程序,不斷提高正確理解和適用黨紀法規的水平。
《辦法》共14條,以審理工作流程為主線,對案件集中審理工作遵循的原則、移送材料、形式審核、案件受理、審理時限、補充調查等具體程序一一進行了詳細規定。貫徹《辦法》情況將納入2018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加大考核權重,以責任落實倒逼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規范案件審理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規范執紀管理。
區紀委、監委在《辦法》出臺的第一時間,組織12個街道紀工委書記、監察室主任、派駐紀檢組全體干部進行集中培訓,力求辦法變方法,切實提升業務能力。
“培訓既有理論指引、案例輔助,又貫穿實操分析,是規范我們基層查辦案件的‘寶典’,很細致也很實用,將大大減少以前辦案過程中出現的錯誤,提高辦案效率。”拓東街道紀工委書記在培訓后說道。
據悉,前8月,盤龍區紀委、監委共審理案件45件59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機關11人。其中,審理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案件33件39人,所有審結案件中無一人提出申訴。
下一步,區紀委、監委將繼續堅持問題導向,步子多往基層邁,耳朵多向基層傾,及時收集反饋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辦理案件中出現的新問題。同時,把《辦法》與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結合,加大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教育力度,掌握核心內涵、做好紀法銜接、法法銜接,切實把《辦法》和《條例》用好用活,主動履職盡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羅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