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在擔任曩宋鄉馬茂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沒有建蓋房屋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騙取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補助資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是梁河縣曩宋鄉紀委聚焦基層“微腐敗”交出的成績單。
今年以來,梁河縣紀委、監委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不斷加大對鄉鎮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的監督指導,切實發揮鄉鎮紀委“前頭兵”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1至8月,全縣9個鄉鎮紀委共立案8件8人,結案6件,處分黨員6人。
強化培訓,學踐結合。針對鄉鎮紀委辦案力量薄弱、辦案能力不足等問題,梁河縣紀委、監委突出業務培訓,采取抽調鄉鎮紀委工作人員參與辦案部門辦案,以案代訓等方式,分批輪流安排鄉鎮紀檢干部參與縣紀委的執紀審查工作,進行“點對點”“面對面”指導。今年以來,共安排鄉鎮3人次到縣紀委相關室學習,切實提高鄉鎮紀委的執紀水平和業務能力。
協作辦案,分片督導。梁河縣紀委、監委建立常委包抓鎮辦查辦案件工作機制,利用“一托N”的方式,將全縣9個鄉鎮劃分為7個片區,7個監督審查室分別對應聯系指導鄉鎮辦案工作,定期到鄉鎮督辦指導,分析辦案形勢。同時,充分發揮案管室的協調督辦作用,切實加強辦案工作的督辦力度,整合辦案力量,提高辦案效率。對排查出來的重要復雜案件線索,鄉鎮紀委查辦有困難、有阻力的案件,由聯系紀檢監察室進行指導,涉及大案要案的,由縣紀委、監委抽調人員參與調查和指導,實現了鄉鎮紀委辦案由“單兵作戰”向“兵團作戰”的轉變。
健全機制,壓實責任。梁河縣紀委、監委建立健全通報、約談、問責三項機制,對鄉鎮紀委執紀審查工作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和臺賬式動態銷號管理。對不認真履行監督執紀職責的鄉鎮紀委實施責任追究,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對有案不報、壓案不查以及辦案過程中跑風漏氣、以案謀私,工作嚴重失職失責等違紀違規行為,縣紀委書記直接約談鄉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倒逼“兩個責任”落實。(蔣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