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瀾滄縣紀委監委切實履行生態環保領域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壓實環保、國土、林業等相關單位和20個鄉(鎮)主體責任,要求在各自職能職責范圍內認真開展自查,并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及時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同時建立片區協作制度,將全縣20個鄉(鎮)劃分為4個片區,由4個紀檢監察室分片聯系協調5個鄉(鎮)紀委,形成上下聯動同步推進的監督機制。
將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失職失責情形細化為7項18個方面。同時成立責任追究組,對責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工作流程作出明確規定,要求責任追究組在第一時間主動介入案件查處各個階段,及時掌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移送責任追究組處理。
嚴格實行“清單制+責任制”,逐一明確環保問題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進度和完成時限,各責任人對照任務清單進行“簽字背書”,認領責任,并定期報送整改進度和整改情況,縣紀委監委按照報送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截止目前,針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失職失責問題,問責追責6個黨組織和3名責任人,并進行通報曝光。(高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