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近日,施甸縣結合當前實際印發了《施甸縣紀委監委工作手冊》,將工作要求制度化,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人員分工,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內部管理。
《工作手冊》分別從《施甸縣紀委監委干部職工違規處理規定(試行)》《施甸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制度(試行)》《施甸縣紀委監委黨風廉潔意見回復工作辦法(試行)》等7個方面加以規范,將“施甸縣紀委監委好干部標準”融入其中,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思想、工作以及生活方面進行良性引導,從考勤考評、組織宣傳、文秘綜合、日常事務管理等方面進行較為詳細地規定。同時,要求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把標準樹起來,讓風氣嚴起來,發揮常態化監督作用,嚴防“燈下黑”;要求各部室、各巡察機構、各派駐(出)紀檢組(紀工委)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施甸縣紀委、監委做到時刻嚴守標準,堅持“嚴”字當頭,強化自我約束,把紀律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不折不扣抓好各項制度落實。同時,以改革之契機,定規矩、立章法、抓落實、強實效,持續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推動全縣紀檢監察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后,監督范圍的擴大讓紀檢監察權限增加,通過制度規范、嚴格管理鑄造紀律鐵軍,著力打造一支對黨忠誠、個人干凈、勇于擔當的紀律隊伍。”該縣紀委組織部負責人如是說。(胡東湦 潘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