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8·13”5.0級地震發生后,通海縣紀委、監委積極參與抗震救災的同時,聚焦主業主責,建立嚴明工作紀律、接訪群眾、一線監督、工作報告、線索處置五項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為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開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嚴明工作紀律制度。制定印發《抗震救災期間嚴明紀律的通知》和工作紀律“十不準”,張貼標語300條、發放宣傳單3100份、發送信息11條,劃出抗震救災紀律“紅線”,對貫徹落實縣委政府決策部署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敷衍塞責的嚴肅追究責任,對貪污、截留、挪用救災款物的嚴肅查處,夯實鐵的紀律,為抗震救災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深入一線接訪群眾制度。圍繞抗震救災期間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紀律作風、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等重點工作,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設立群眾接訪點,廣泛收集受災群眾意見和訴求,及時梳理發現的問題,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當場答復的進行當場答復,較為復雜的問題進行詳實記錄第一時間上報。
監督在一線制度。采取聯合檢查、專項督查、重點抽查、駐點監督等方式,建立經常性監督檢查機制,跟蹤掌握搶險救災和重建工作進展情況,突出搶險救災階段和災后重建階段監督檢查工作重心,不斷充實調整監督檢查力量,先后抽調17個督查組,采取“六查六看”的方式開展監督檢查,督促9個鄉鎮(街道)和68個單位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有序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工作報告制度。以暢通信息渠道為目的,發現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資產損失情況瞞報、謊報、不報,在群眾中散布關于地震謠言或疑似謠言的,以及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在救災過程中違規違紀等,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抗震救災問題線索管理和處置制度。印發《通海縣紀委縣監委在自然災害中處置問題線索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堅持集中管理、遵守程序、及時處置、優先辦理的原則,緊盯救災工作中優親厚友、弄虛作假、失職瀆職、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線索,案件監督管理室和各承辦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問題線索,逐件登記,建立臺賬,實行全程“痕跡化”管理,全程登記備查,防止線索失控、問題失管和案源流失。(胡蘇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