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富寧縣通過健全制度、定期督導、教育培訓等措施,不斷強化派駐機構的管理,確保派駐機構履行“前哨、陣地、護林”責任,提升派駐監督實效。
健全制度激發動力。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縣紀委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建設的意見》,完善派駐機構領導體制和工作體制,理順工作關系,細化工作職責、明確責任追究;出臺《縣紀委派駐(出)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明確派駐機構領導干部任用的基本條件、資格、程序,加強后備紀檢干部的儲備,注重從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干部中選拔各派駐機構干部。
定期督導傳導壓力。實行按月跟蹤工作動態、按期派發任務清單,定期匯報工作情況,定期走訪檢查等方式,不斷向派駐機構傳導壓力;督促派駐機構建立監督執紀工作臺賬、排查監督單位風險點、提出問題整改意見,強化派駐機構的日常化監督,提升派駐機構監督實效。
教育培訓提升素質。制定培訓計劃,統籌培訓內容,發放業務書籍,以“三會一課”“支部主題黨日”“廉政大講堂”為抓手,開展集中培訓、專題培訓、業務交流會等方式,持續加強對派駐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業務能力培訓100余人次,著力提高派駐機構日常監督、執紀審查、依法調查質量。
據悉,該縣各派駐機構今年共開展日常監督、紀律作風專項檢查、“三重一大”事項監督檢查及巡察整改檢查共計138次,發現問題89個,辦理信訪舉報12件。(熊桂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