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因為犯了錯誤,感覺自己一直抬不起頭,通過此次回訪,感受到了組織對我的關心和愛護,讓我放下了思想的包袱,以后一定吸取教訓,努力工作。”通過回訪教育,讓受處分人員放下了心中壓著的“大石頭”。為及時了解受黨紀政務處分人員的思想和工作狀況,掌握其認錯態度和改正錯誤的情況,維護受處分人員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昌寧縣紀委、監委先后對去年以來受紀律處分且仍在處分期內的67名黨員干部進行回訪教育。
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昌寧縣紀委、監委出臺辦法,進一步完善教育回訪制度。根據黨員干部受處分情況,分類別、分對象制定談話方案,開展針對性的回訪教育。通過看回訪對象的現實表現、整改情況,看所在黨組織、同事評價,開展談心談話,聽取回訪對象的合理訴求等方式,做好執紀問責“后半篇文章”。同時,完善回訪教育談話記錄、人員走訪記錄、回訪教育情況登記等制度,建立教育回訪工作檔案,并將回訪教育情況存入個人檔案。
在回訪教育中,采取“談話+反饋+評議+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談話,解開被處分黨員干部的思想“疙瘩”,幫助受處分人員卸掉包袱,打消顧慮,使其感受到組織的關愛和溫暖,增強其向黨組織靠攏的信心和決心。依托回訪反饋,將回訪教育與督促發案單位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結合,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從源頭上預防違紀問題的再次發生。結合回訪評議,將回訪教育作為案件查辦的延伸環節,及時掌握案件審判、執行中存在的風險點,推動案件審理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在開展回訪時,還結合單位實際,加大黨紀黨規的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鞏固和擴大監督執紀的綜合效果,達到“回訪一人、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對黨員干部不能一處了之,對違紀黨員干部開展回訪教育是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責。通過回訪教育,讓受處分人員發自內心的知錯、悔錯、改錯,消除不良情緒,避免錯上加錯,切實喚醒黨性,找回初心,激發干事創業的精氣神,真正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昌寧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穆冬梅 黃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