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海縣深入開展新一輪“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推動全縣黨風政風持續、根本好轉,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此次整治的范圍為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縣委各部委辦局,縣級國家機關各辦局,各人團民體、企事業單位,省州駐縣單位負責人,鄉鎮(農場)負責人,基層站所負責人。
專項整治工作分宣傳教育、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建章立制和案件查處五個步驟實施,由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負責,紀委(紀檢組)協調做好具體工作。
專項整治的重點緊緊圍繞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六個方面,逐項明確整治內容、牽頭領導、主責部門、責任單位、工作時限及整治措施,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縣委、縣政府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舉措,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及時作出部署,在規定時間內抓好各項工作;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在專項整治過程中,領導干部在自查自糾中自覺及時糾正問題到位的,可以依法依規從輕從寬處理;對拒不糾正的,或者在專項整治期間仍頂風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同時,把“六個嚴禁”專項整治與深入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整治結合起來,既嚴肅查處違反“六個嚴禁”的行為,又鼓勵支持大膽履職、敢于擔當的行為,營造良好的干事創業環境。對在“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中未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要求,責任不明確、任務不落實,將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汪體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