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們堅持到案發單位宣布處分決定,就是要通過把宣布處分決定的現場變為警示教育課堂,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警醒更多的黨員干部。”云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負責人說。
堅持“送處分上門”,到案發單位召開黨員大會宣布處分決定的做法,已成為縣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中必不可少的“固定動作”。今年以來,到案發單位宣布了5名黨員干部的處分決定,通過一案一解析,一案一警示,讓處分決定從“一張紙”變成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以案明紀、以案釋紀、以案肅紀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切實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同時,更加注重發揮紀律審查的懲戒功能和教育功能,做到執紀審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進到哪里。本著用身邊人和事教育身邊人的原則,及時將發案對象轉化為“鮮活教材”。結合受處分人員的性格特征、所在行業領域的特點,深刻剖析受處分人員腐敗的內因,查找滋生腐敗的根源,既對心存僥幸者進行棒喝,也警示每一名黨員干部職工檢身自省、汲取教訓、警鐘長鳴,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性。通過受處分人員在會上檢討自己思想腐敗的變化軌跡,使與會人員從內心深處敬畏紀律,堅守底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把宣布處分的決定與警示教育同步開展,通過剖析違紀原因和引用的處分依據,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廉政教育課,我本人感觸很深,也很受教育,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以此為契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云縣民政局主要負責人表示。
此外,云縣紀檢監察機關提高警示教育的針對性,通過一案一解析,一案一警示,最大限度地發揮好警示教育的效果;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督促廣大黨員干部自覺以反面典型為鏡鑒,切實增強了警示教育的震懾力和感染力,真正讓“寫在紙上的教訓”成為“烙在心上的敬畏”。(徐守菊 袁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