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口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了由河口縣監察委員會移送的施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這是河口縣監察委員會成立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
據了解,施某某身為公安民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涉嫌受賄犯罪。
為確保案件質量,河口縣監委在施某某案件調查過程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家監察委員會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辦法》等法律法規,多次組織相關人員對案情進行討論分析,嚴格依法開展案件調查處置。
在調查終結并準備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之前,縣監察委特邀請縣檢察院公訴部門提前介入,提前溝通,嚴格依法將該案相關材料、移送函、移送審查起訴意見書一并稱交縣檢察院公訴部門。(陶公月 常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