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里地方也不大,遇到執紀審查時,工作很難開展,難脫親情、友情、人情的束縛,執紀審查工作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擾,審查效率也大打折扣……”一鄉鎮紀委書記在談到案件審查時感慨地說。
“辦案難,難辦案”,這是大多數鄉鎮紀委在執紀審查中普遍存在的癥結,影響和制約著執紀審查的時效和成效,為此,魯甸縣紀委監委立足實際,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建立執紀審查的“大協作”工作機制,創新開展“交叉協作辦案+直查直辦”制度,著力破解縣、鄉鎮紀檢干部不敢、不會、不愿和人員力量不足的難題。
按照“區域就近、有利工作”的原則,采取片區協作辦案和“以案代訓”等方式,在整合4個紀檢監察室人員的基礎上,抽出5個從縣檢察院轉隸的工作人員,分3個片區覆蓋12個鄉鎮大力開展交叉協作辦案,并進一步規范問題線索的收集、移交、受理工作程序。針對部分問題線索管理不規范、個案的初核或調查(審查)階段出現中途停辦、超時未結等問題,實行領導掛案包案制和建賬、對賬、查賬、銷賬、交賬的“五賬”法,使問題線索、在辦函詢、初核、審查案(件)流轉留痕,切實做到進度有跟蹤、時限有提醒,最大限度減少了拖沓推諉、超時限辦理等問題。
同時,魯甸縣紀委監委緊緊圍繞脫貧攻堅中惠農項目資金等落實情況開展問題線索摸排,對落實政策變通走樣、加重群眾負擔,吃拿卡要、優親厚友以及貪污私分、截留克扣扶貧資金等涉及扶貧領域的重點問題實行“直查直辦”制度,在明確接收的紀檢監察室、核查組(審查組)組長和成員的同時,實行副書記、常委掛案包案,不出結果不換人,案件不結不銷賬。對膽敢向扶貧資金動“奶酪”、從群眾口中奪食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蒼蠅”之害,堅持快查、快辦、快結,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名曝光一起,毫不手軟、決不姑息。
“通過交叉協作辦案的實施,一些制約執紀審查的因素減少了,說人情、找關系的現象也減少了,為我們辦案人員創造了良好的辦案環境,解除了許多憂慮,我們辦案人員就可以放開手腳,專心致志的辦案了。”談起交叉協作辦案的成效時,一鄉鎮紀委書記這樣說道。(林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