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村委監督委員會監督履職能力,今年5月起,丘北縣采取規范制度建設、下派任務清單等措施,切實解決基層村務監督委員會“不會監督、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的實際問題,督促履職盡責、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規范制度,解決“不敢監督”問題。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盡責保障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工作職責》《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工作職責》等4個涉及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盡責的4個工作制度。進一步增強村組干部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開展監督的信心和決心,消除“不敢監督”的顧慮。
制定清單,解決“不會監督”問題。每月5日前,由鄉(鎮)紀委向村務監督委員會派送“月工作清單”,明確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當月需開展完成的各項監督工作目標任務,次月初向鄉(鎮)紀委報備上月派單完成情況,鄉(鎮)紀委隨機對各村進行抽查,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指導整改意見。
加強指導,解決“不善監督”問題。自5月起派出任務清單后,鄉(鎮)紀委加強督促指導,同時建立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員和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在內的“紀檢微信群”,方便在開展日常監督咨詢和相互討論學習。(趙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