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黨員,只是村委會副主任,是否屬于監委的監察對象?”“當然屬于,因為按照國家監察法的規定,凡是在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都屬于監察對象。”一問一答中,基層干部群眾紛紛點頭表示認同。這是河口縣紀委、監委開展“火塘紀檢行”活動的一個場景。
為了深入學習宣傳黨章、國家監察法等黨紀法規,河口縣紀委、監委成立3個工作組,利用開展“火塘紀檢行”活動的方式,深入農村基層開展宣講活動,進一步增強基層干部群眾法紀意識、監督意識,提高基層干部群眾遵紀守法意識。
宣講活動圍繞黨紀法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相關政策等宣傳內容,先后7次到各鄉鎮開展宣講活動,將基層黨員干部職工和村組干部,全部納入宣講范圍,做到層層宣傳、一個不落下。
除了集中宣講,縣紀委、監委班子成員還深入到農戶家中宣傳相關紀律和法律,“火塘紀檢行”活動不念稿子,不說官話套話,紀檢監察干部與群眾圍坐在一起,宛如一家人,在拉家常的同時,深入講解群眾疑問,認真傾聽群眾意見,積極為群眾遇到的問題出謀劃策,溝通協調。
“這樣接地氣、貼基層的宣傳方式,我們聽得懂,能明白,通過普及黨紀法規知識,明白了今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基層黨員群眾聽后都有同樣的感受。(常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