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作隊員駐村以來,工作積極性不高,開展入戶走訪及其他脫貧攻堅工作時間少,履職情況較差……”近日,昌寧縣對全縣315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進行第一季度考核,點名道姓通報排名末十位的工作隊員。
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工作紀律必須盯得緊管得嚴,為此,昌寧縣出臺《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季度考核評價工作方案》,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全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開展工作實行“一季一考核、一季一通報”,進一步抓實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工作,嚴管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工作紀律。
據悉,此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組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和民意調查等方法,嚴格對照昌寧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季度考核評價指標表,對全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員一一進行考核打分并進行綜合排名,確定前10位和末10位工作隊員,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駐村扶貧干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提拔、重用和職稱評審、崗位聘用的主要依據。季度考核排名末10位的工作隊員,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并由縣聯席辦對其進行提醒談話。連續2個季度考核排名末10位的工作隊員,由派出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屬不履職、不作為的工作隊員,實行召回管理。
此外,該縣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在考核評價過程中發現的長時間脫崗、群眾反映差、嚴重違紀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駐村工作隊員在工作中發生的違紀行為嚴肅進行追責。(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