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紀委印發《昭通市紀檢監察宣傳工作考核辦法》,明確提出紀檢監察宣傳工作要“以質量取勝”,鼓勵各級紀檢監察宣傳部門組織撰寫優質稿件,努力營造反腐倡廉良好輿論氛圍。
《辦法》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主責主業,充分挖掘工作特色和亮點,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采寫反映昭通紀檢監察工作取得成效和經驗的新聞宣傳稿件,依托國家、省、市主流媒體刊物以及紀檢監察系統有關媒體刊物,講好“昭通紀檢監察故事”、發出“昭通紀檢監察聲音”,充分發揮宣傳工作的導向、教化、監督作用,為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力量、道德滋養和輿論支持。
為了體現差異化原則,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全市紀檢監察宣傳稿件中,濫竽充數、粗制濫造的只能獲得基礎分,而在中央或省級媒體刊發的、社會反響較大的稿件將獲得高分獎勵,達到凝人心、聚士氣、鼓干勁的效果。
據悉,該辦法還明確要求,各考核對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嚴格遵循紀檢監察宣傳工作稿件報送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采編、撰寫、報送稿件,凡發布泄露黨和國家秘密、違反黨紀法規、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捏造虛構事實等稿件的單位和個人,除進行扣分處理外,還將由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