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縣紀委、監委結合工作實際,編印了《永仁縣紀委縣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明確案件監督管理的法規依據及工作職責,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案件監督管理制度,成為開展好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好幫手”。
《手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詳細地明確了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職能職責和線索處置流程,同時,將監察法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中涉及案件監督管理的工作要求和相關內容摘錄在《手冊》中,方便學習查閱,將《手冊》變為紀檢監察干部開展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掌中寶”。
據了解,該手冊在廣泛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信訪、紀檢監察、審理等業務股室的基礎上,完善了永仁縣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日常工作人員聯絡方式及工作要求,建立了永仁縣紀委、監委審查(調查)談話工作規定、談話點(室)管理制度、審查(調查)工作保密紀律等制度規定,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規范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了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操作性、實效性,為案件監督管理工作樹立“指南”。
目前,該《手冊》已印制完成,并已發放到相關相關部(室)。(胡曉俊 普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