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縣下發《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記實手冊》,要求縣委、政府和全縣58個責任制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全程留痕、一事一記”的原則,將2018年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如實填寫在冊。
實施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記實制度,是該縣貫徹《玉溪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實施辦法》,結合實際探索并推行的一項新舉措。2017年,該縣開始試行《通海縣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記實制度》,今年全面推進,實現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派單、記實”全覆蓋。
記實手冊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在內容編排上,包括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自檢自測表、個人記實內容和責任清單、分項目的記實表、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談話表等四個板塊。由領導干部結合自身分管工作,對照責任清單,梳理履責要點,推進責任落實。
記實內容要求做到真實、準確、簡明、規范,保持連續性和完整性,嚴禁杜撰編造、弄虛作假。紀檢監察機關適時對各級領導履責記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重視、不運用或者虛報應付的,進行誡勉談話;對履行責任不力,給黨的事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紀實手冊》將作為問責追責的參考依據。(程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