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突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要求,昌寧縣切實轉變觀念,堅持挺紀在前,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1至2月,共開展談話函詢了結5人次,“面對面”初步核實了結5人次,提醒談話6人次。
盯緊苗頭問題,強化談話函詢。通過拓寬問題線索渠道,盯緊扶貧領域政策落實情況的問題;盯緊專項紀律檢查、行政執法、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和收集的問題線索;盯緊在監督檢查、信訪舉報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四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第一時間消除“隱患”。對反映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一般輕微違紀問題,及時約談函詢,讓咬耳扯袖成為常態。
盯緊重要節點,強化作風建設。盯緊關鍵節點糾治“四風”,盯緊“四風”問題隱形變種的新情況新動向,加大明察暗訪和查處力度,始終堅持節前提醒、節中暗訪,節后通報,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組織實施“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年”活動,在全縣集中排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并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1至2月,開展1次紀律作風效能明察暗訪,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紀律作風建設。
盯緊關鍵少數,強化紀律審查。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提醒在先,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盯緊“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盯緊不落實的事,問責不落實的人,以“零容忍”態度確保紀律剛性約束,讓懲治極極少數成為常態。圍繞縣委中心工作,強化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對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導致產生“四風”問題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對巡察反饋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依照責任清單和履責臺賬從嚴問責追責。
盯緊案件審理,強化警示作用。堅持執紀審查全程監督,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始終注重把疏導鼓勵貫穿于案件審理過程當中。堅持運用好“身邊事”教育好“身邊人”的警示素材,搭建“法紀宣講平臺”組織開展教育活動,加大對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的教育,強化警示教育的感染力,讓黨員干部切實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