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推開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龍陵縣根據中央、省、市相關要求,順利完成了派駐機構和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理順工作關系,監督體系建設做到“三個全覆蓋”。
巡察全覆蓋。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共龍陵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扎實推進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黨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巡察全覆蓋。深化政治巡察,緊盯被巡察黨組織政治立場和政治生態,重點檢查被巡察黨組織學習貫徹黨章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認真查找“四風”新表現,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統籌安排常規巡察,深化專項巡察,強化機動巡察。推進政治巡察和紀律審查深度融合,強化巡察成果綜合運用,通過巡察拓展線索來源,不斷提高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的成案率。
監察全覆蓋。做好監察委員會組建后續工作,加快推進紀委、監察委人員融合、工作磨合。科學界定龍陵監察對象的具體范圍,在監督、執紀、調查等各個環節準確把握。規范調查流程,嚴格審批程序,全要素試用調查措施。實現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順暢對接,加強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提高反腐敗工作法治化水平。制定《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辦法(試行)》《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流程》等相關規定。根據上級安排部署,賦予鄉鎮紀委監察權,推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
派駐全覆蓋。優化派駐紀檢組設置,賦予派駐機構監察職能,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各派駐機構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舉措上緊跟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及時“抓拍”駐在部門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打好“預防針”。突出監督重點、盯住“關鍵少數”,重點監督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縣管干部、二級班子負責人,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建立健全派駐機構相關工作制度,加大派駐機構干部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執紀審查業務能力,提高監督實效。(葉昌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