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勐海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運用“四種形態”,以約談、提醒談話、函詢、紀律處分等方式共處理黨員干部631人,其中第一種形態占88.59%,第二種形態占6.50%,第三種形態占4.60%,第四種形態占0.31%。實現了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
壓實“兩個責任”。黨風廉政建設簽字背書、檢查考核、履責報告、述責述廉等落實“兩個責任”的制度規定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形成了壓力層層傳導、責任逐級壓實的工作機制。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點題約談下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深化“聽、談、查”工作。堅持開展每年2輪領導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聽、談、查”工作。特別是在開展“談”這項工作中,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為重點,圍繞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改進“四風”問題、加強重點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等內容,各責任領導對包干負責范圍的領導干部進行針對性廉政談話。同時,把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訴求、問責和紀律審查情況在包干負責范圍的鄉鎮農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中進行通報,以起到提醒、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規范談話函詢。嚴把談話函詢“三個可以談”“三個不能談”標準,談話函詢了結件全面抽查核實,對新處置的談話函詢件有側重地了解核實,對于群眾仍不斷重復舉報同類問題、巡察中再次收到被反映人同類問題、舉報人提供新的證據材料的談話函詢了結件,全部列入復核。建立向被談話函詢干部反饋談話函詢了結情況工作機制,讓被談話函詢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膽工作。
失責必問成常態。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以強有力的問責確保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嚴厲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對脫貧攻堅、旅游市場秩序整治、人居環境清理整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等工作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工作,2017年全縣12名黨員干部因失職失責被問責。(周聽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