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保持政治上的高度自覺和清醒,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好政治上的明白人。”“我帶頭落實‘誰分管誰談話’制度,一年來開展常規性談話55人次。”“本人年內沒有因公(私)出國情況……”近日,在梁河縣紀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現場,4個鄉鎮、9個縣直部門的13名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次走上發言席,向全會述責述廉。
根據縣委要求,每年安排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責述廉,旨在促進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牢固樹立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意識,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帶動全縣各級黨組織自覺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去年教育系統發生了教師違規請滿歲客問題,你作為教育局主要負責人,是如何規范教師職工操辦紅白喜事的?”“作為黨委副書記、鄉長,你是如何抓干部作風建設促進脫貧攻堅工作的?“你采取哪些措施防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形成兩張皮?”每名黨政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完畢后,縣紀委委員聚焦“責”與“廉”,面對面質詢提問,述責述廉對象一一作答,并接受民主測評。一個個質詢問題單刀直入、一針見血,直指薄弱環節,真正達到了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目的。
述責述廉既是一種鞭策,也是對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次檢驗,縣紀委將對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測評結果向縣委報告,并反饋述責述廉對象。同時,把述責述廉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獎懲、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進一步突出述責述廉的權威性、嚴肅性,不斷強化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擔當和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真正把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扛穩、抓牢、落實好,不斷夯實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扎扎實實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楊正濤)